近日,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7年第一批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名单,我校7位教师被确定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,并获省级财政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。
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(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、创业创新领军人才(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、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(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。A、B、C三类高层次人才到岗落地后,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:其中境外引进的,分别按2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;国内引进的,分别按100万元、50万元、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(中直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,省财政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补助)。
本次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被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共36人(B类、C类人才),其中厦门大学10人、中科院物质结构研究所6人、福州大学4人、福建农林大学4人。 (人事处 乐有方)
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(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、创业创新领军人才(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、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(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。A、B、C三类高层次人才到岗落地后,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:其中境外引进的,分别按2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;国内引进的,分别按100万元、50万元、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(中直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,省财政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补助)。
本次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被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共36人(B类、C类人才),其中厦门大学10人、中科院物质结构研究所6人、福州大学4人、福建农林大学4人。 (人事处 乐有方)